福州一小区有人十倍转租
自己的公租房!
即日起政府出手!
举报电话公布!
对于咱老百姓来说
房子对于家的意义不言而喻
有稳定的居所
方能安心劳作,享受生活
随着城市的发展
有一类房屋应运而生
它就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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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租房
公租房,是政府给一些条件困难人的福利
可有一些人偏偏身在福中不知福
几百块钱一个的月的房子
在他手中立马翻了几番租给别人
最新曝光!
福州东山新苑等公租房
存在违规转租的情况!
十倍转租,保障房成牟利工具!
申请者将房源申请下来后
又抬高租金转租出去
充当二房东
甚至还有一些人盯上了保障房转租这块生意
当起了黑中介
在里面帮助租客和转租人牵线搭桥
他们每介绍一套房子出去
就能获利几百元的介绍费
如果转租,一套保障性住房就能带来一千多、两千元左右的收入。可观的收益让不少人挖空心思违规骗取住房套利。为了规避检查,记者发现了大家开始各显神通。
怕政府收回,又想出租。那怎么办呢?这位老人家说她想了个办法,把公租房客厅用玻璃隔出另外一间房出租。
承租人转借、转租或者擅自调换
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
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!
根据《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四条,承租人转借、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,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。第三十七条、第四十条,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、转租、出售等经纪业务。否则由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处理。
此外,根据《福州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第十六条,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要组织区住房保障部门、有关街(乡镇)、社区和物业管理机构做好公租房入住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工作,不定期安排检查,确保对每个保障家庭在一个租赁期限内不少于两次抽查。及时掌握房屋使用情况。
福州市公租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,租住期间受相关政策及租赁合同条款约束,若存在转租、转借等情形的,将面临收回房屋并且取消保障资格。欢迎大家共同监督举报各种违规行为。
监督举报电话:87516755。
遏制公租房乱象
福建各地
已经在纷纷落实!
厦门
南平
三明
漳州
让公租房可以服务到真正需要它的人!
保障百姓们的住房利益与安全!
本文转载自东南网综合福建第一帮帮团等